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最多申报1个样板党支部、1名党员标兵,学校将择优遴选1个样板党支部、1名党员标兵参加江苏省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条件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
3.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校院中心工作、助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三年来 (指 2020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 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
5.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 )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6.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7.支部或支部成员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8.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9.本项目与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不可兼报。
(二) 申报“研究生党员标兵”条件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三年来,获评校级(含)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5.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6.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7.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被推荐的党支部除填写推荐表外,还要提供2—4个党支部工作纪实案例(选择有代表性的支部工作案例,围绕特定主题,聚焦特色举措和先进经验,按照工作背景、做法、成效三部分,图文并茂进行生动展示,每个案例800 字以内)。
被推荐的党员除填写推荐表外,还要提供先进事例(结合个人成长经历,讲述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的思考和作为,体现研究生身边榜样的带动力量,2500字以内)。
请各学院于10月27日前将推荐表、党支部工作纪实案例、党员先进事例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cpu.edu.cn,推荐表纸质版(纪实案例和先进事例不需要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六份送至行政楼531办公室。联系人:王多兵,联系电话:86185562。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