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燕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发布时间:2021-05-28浏览次数:858

各单位、部门: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燕莉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处长,免去其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明同志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兼)、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518日算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不再另行下文。

 

         中共中国药科大学委员会   中国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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