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培育实施方案》(药大组函〔2024〕1号),经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初评、终评,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5月27日至5月30日。
公示结束后,各入选单位需对照培育方案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党委组织部将在2025年3月前后对建设单位开展中期评估,并于2025年12月前进行结项验收。
公示期间,如对入选项目如有异议,请于5月30日下午5时前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党委组织部如实反映,来信请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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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7日